“把手背过去!把手背过去!”昨晨7点多,南京鼓楼区湛江路68号附近,城管队员高树元,听到中队方指导员一遍又一遍的要求后,把双手背在身后。他尝试向推搡他的市民赵先生说清楚,广告牌只是被暂扣。但赵先生显然有些激动,身子猛一用力,把他撂倒在地。(7月20日现代快报) 事实上,像这样“背手执法”的“创举”,并非武汉城管独有。早在今年4月初就有媒体曝光广州城管就有“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背手执法”,之后城管吐槽“很无奈”、“很委屈”。 本来,像这样“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背手执法”,体现的是城管人性执法、文明执法。但就网络和社会舆论看,这样的“背手执法”并未获得多少肯定。原因就在于:城管的“坏”形象并没有根本改变,虽然时有城管为改进工作而作的不懈努力,但像延安城管“暴跳踩头”致伤、湖南临武“秤砣砸头”致死等恶性事件,都让城管形象进一步受损;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背手执法”并不是城管发自内心的执法方式和看待小商小贩态度的改变,而是城管抓拍作秀,特别是抵制、防止负面信息流传,与小商小贩和社会舆论抗衡的一种手段。 客观讲,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一地一时的城管执法暴力恶性事件,并不能否定全国城管队伍的整体好转;而个别小商小贩恶意中伤甚至伤害城管、不配合管理,也不并说明所有小商小贩都是不服管理的。 但是,当强势一方的城市管理执法者,变成了处处不得不为自己的执法过程留影留声“自保”的相对“弱者”时,不得不说这是很不正常的,也不能不说是一个冷笑话。而这种不得不留影留声的“自保”动作,本质上与城管文明执法的进步无关,相反,是在一定程度上尽现了目前城管执法中的背拗环境。 一方面,出于工作的安排和职责所在,以及保持城市必要的秩序和畅通,城管不得不对违规的商贩摊点等下“逐客令”,很多时候还“不得不”违规甚至违法使用武力和暴力取缔;另一方面,由于生计所迫或者经营需要,商贩们又不得不违规摆摊,时常与城管们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甚至为了占得最大便宜,有时候还不得不违心做一些造谣、重伤城管的事情。 这些矛盾的背后,根本的还在于城管体制和城管管理思维的尴尬和不合时宜。我国城管的定位,决定了其只有管事权(如制止甚至没收小贩的物品),而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这就决定了在涉及切身利益时,许多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城管与商贩的肢体冲突。 而这种情况的频繁出现,更多时候,却是城管部门治理城市环境思维和手段的僵化和单一所致。如,我是管理者,商贩就得听我的,否则强力取缔、没收,没有尽显人性化执法的时代需要。再如,没有或很少换位思考,对待乱摆摊点,只是简单粗暴的禁止而没有设身处地的为商贩找到摊点被取缔后的退路。 因此,要摆脱此次类似武汉等地城管“背手执法”的尴尬和无奈,只有从城管体制和管理思维入手,有效改变城管执法环境,方才根本有效。 一方面,尽快出台全国统一有效地《城管法》等,给城管明确的定位和职责及义务;另一方面,要全社会行动起来,为城市的小商小贩找到一个确实可行的退路,或为他们设定切实可行的摆摊计划,让他们既有生意可做,又不影响市容市貌,使他们退有道进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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