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民办学校跨年度收费可举报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08 编辑:唐丽萍
根据规定,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家长应拒绝跨年度一次性收费的所谓“优惠”, 特别不要轻信或与学校签订由学校单方面作出的诸如“将保证您的子女上某某大学”的承诺或协议书,因为这些做法都不受到法律和政策保护。 此外,根据福州市中招政策规定,所有普通高中(民办普高特色班除外)不得招收无学籍的高中“线下生”(指中考成绩在288分以下),“线下生”权益将不受政策保护。(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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